发布日期:2019-11-08 | 浏览次数:822
现对“工业机器人应用技术实训中心/电工技术实验装置项目”采购文件中“评分细则”的“技术质量因素”变更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工业机器人应用技术实训中心/电工技术实验装置
二、项目编号:徐工院(集)(货)[2019]016
三、变更内容:
原采购文件“评审细则”的“技术质量因素”中“5、免费质保期(2年)增加一年,加1分,最多加2分。”
更正为:“5、免费质保期(5年)增加一年,加1分,最多加2分。”
采购文件中的其它内容无变化
特此更正
徐州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
2019年11月8日